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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代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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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定职称资格办理流程及有关说明
根据省、市职称办要求,为规范职称初定办理流程,方便专业技术人员报送,特作如下说明:
一、申报条件
1、初定中级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2、初定初级职称(助理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初定初级职称(员级)应具备以下条件: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以上专业技术年限均按实计算。
二、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一年六期:即单月受理,双月办结(即1、3、5、7、9、11月受理)。
三、办理流程:
1、填表:在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jsszhrss.gov.cn/szwzweb/html/home/zcpjw/index.shtml)上下载《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下载后格式不能作修改,A4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填写,由用人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送: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应部门。
(1)初级职称资格的初定由各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负责办理:按照工作属地原则,在各市、区办理社保登记的单位,在当地人社局职称部门办理。
(2)中级职称资格的初定由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办理:各市以及吴江区的中级职称材料可由当地人社局职称部门受理后交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统一办理;其他各区的初定中级职称材料可直接报送至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东大街288号,收件人: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电话:65720997-1。
3、领证:在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办理职称初定的,通过人员按短信通知到我中心缴费、领取证书。在各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办理职称初定的,按照当地职称部门规定办理。
四、需提供的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下载后格式不能作修改,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信网上查询后打印);在中国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学历请提供学历证书以外的其它佐证材料(如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籍资料复印件等)
4、申报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个人参保证明(登陆社保中心网站打印);
5、《报审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纸质名单一份(单位盖章)及Excel电子档(在苏州市职称评价网上下载,在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办理初定的填写并发送至chudingzhicheng@126.com);
6、近期小2寸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3.3*4.8cm)(不能提供模糊或通过修图软件制作的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不予制证);
7、所有表格均须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
申报必读: 关于2019年苏州市工程系列
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江苏省人社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9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政策的调整、评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以下说明,请申报单位、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准确把握: 
一、关于网上申报的问题 
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222.92.
197.179:9001/Front/,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4月5日。网上报名后,审核通过的会在“已申报记录查询”中显示已通过;审核未通过的会在“已申报记录查询”中显示退回以及退回原因,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修改后进行再次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须在附件区域上传论文电子档,并在报名网站或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jsszhrss.gov.cn/szwzweb/html/home/zcpjw/index.shtml)上下载《2019年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装订要求及填写说明》准备申报材料。
二、关于申报专业的问题
按照计划,从2019年开始,我市不再受理从事铁路(轨道交通)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包括铁路规划设计、铁路建设施工、铁路运营管理、铁路车辆机电等学科)(2018年已事先公开告知)。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技人员按照《江苏省铁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7〕6号)文件向江苏省铁路办公室进行申报。
三、关于学历认证的问题
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须在中国学信网上可以查实,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在线验证有效期应设置为6个月)。学信网上不能查实的须提供证书以外的其他佐证材料,比如: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学籍资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服役期间获得的部队院校学历应提供服役证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高校联合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证书编号以“H”打头的)应提供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等。
四、关于时效性的问题
申报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其学历、现职称资格、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等统一计算到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年底;申报人员提供的业绩、奖项、论文和著作的截止时间也为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年底。
五、关于申报助理工程师的问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
(1)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二)关于论文和继续教育的问题:
不作要求。
六、关于申报工程师的问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1)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且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并且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二)关于论文的问题
1.论文无需发表,申报人员可选择2篇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上报,无需多报。论文必须由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 
2.所有论文由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负责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查重,查重率(即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30%。无论论文上报数量多少,一篇超标,评审时一票否决。
3.论文查重结果仅对当年评审有效,不作为今后评审的依据。对查重结果有争议的,以评委会专家意见为最终判定。
4.所有论文不论发表与否均需在报名网站上上传电子文档(word格式)备查,电子档名称和文章标题格式均为“篇名_作者”(篇名中有下划线或者横线的请去掉)。对于发表的论文,申报人员应在第三分册中提供当期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的复印件。
(三)关于继续教育的问题
1.申报工程师需提供2015、2016、2017、2018年四年的公共科目培训证明,每年为14学时。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可在申报前一次性补齐。 
2.专技人员可自行选择《2019年苏州市继续教育基地名录》中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七、关于申报高级工程师的问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 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二)关于论文的问题
参照申报工程师的论文要求(第六(二)条)。
(三)关于继续教育的问题
1.申报高级工程师需提供2015、2016、2017、2018年四年的公共科目培训证明,每年为24学时。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可在申报前一次性补齐。 
2. 专技人员可自行选择《2019年苏州市继续教育基地名录》中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八、关于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问题
(一)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关于论文的问题
1.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2.所有论文均在中国知网上进行查重,查重报告作为论文考核项由专家进行评判。
(三)关于继续教育的问题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须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完成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九、关于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问题
申报人员应尽量提供与现从事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资料。
十、关于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的问题
按照江苏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要求,对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要求。
十一、关于业绩、成果的要求 
申报人员应提供与申报专业(学科)一致的业绩、成果,并由所在单位核实后盖章负连带责任。业绩、成果材料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图纸、报告等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要能明晰与申报人的关系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不能只提供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即所谓的“业绩白条”)。集体获奖项目由单位提供佐证材料或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名单(格式:获奖项目名称、颁奖单位、获奖时间、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个人获奖项目由个人提供上述材料,所在单位提供证明并负连带责任。
十二、关于公示的问题 
按照《2019年苏州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进行材料受理、评审结果公示、证书发放等。请申报人员在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网站上查询评审结果公示,也可以通过“苏州职称评价”微信公众号查询评审结果公示。
十三、关于复议的问题 
为维护申报人员权益,2015年我市建立了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详见《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试行)》(苏人保专〔2015〕1号)。相关人员可根据文件规定提请复议。由于流程限制,务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议申请函,逾期无法受理。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人员不能申请复议。